
1)、鋁木復合窗用主型材壁厚應經核算或實驗斷定,其中門用型材截面首要受力部位**小實測壁厚應不小于2.0mm,窗用型材截面首要受力部位**小實測壁厚應不小于1.4mm。
2)、硅酮布局密封膠的粘結寬度、厚度的設計核算,應思考風荷載效應和玻璃自重效應,并依照現行行業標準《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02的有關規則履行。
3)、隱框窗的布局設備組合件應在契合布局硅酮密封膠生產條件的車間制造,禁止現場打膠。
4)、設備高度為7 層及7 層以上的外開窗、玻璃面積大于1.5m2 的窗、玻璃底邊離樓(地)面結尾裝修面高度小于500mm的落地窗有必要選用安全玻璃。
5)、落地窗玻璃的設計選用,有必要符合現行行業標準JGJ113《建筑玻璃應用技術規程》中的人體沖擊安全規則。在人流收支較多,能夠發生擁堵和孩童會集的公共場所的落地窗,有必要選用鋼化玻璃或夾層玻璃等安全玻璃。
6)、推拉窗用于外墻時,有必要有避免窗扇在負風壓下向室外掉落的設備。
7)、無室外陽臺的外窗臺距室內樓(地)面高度小于0.9m時,有必要選用安全玻璃并加設牢靠的防護辦法。窗臺高度低于0.6m的凸窗,其核算高度應從窗臺面開端核算。 |